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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1000字

2022-06-22 03:50:22会员整理

篇一:活着读后感1000字

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

余华说:“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生存与幸存就像一个硬币的正面与反面。”我想福贵就是这样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

——题记

福贵是一个年轻时不务正业、败完家产的一个社会败类。但他有一个好妻子,就算在赌馆里跪着求他回家,任他踢打、任他骂也情愿;他还有个能干的女儿,虽然烧坏了身子变成了哑巴,可干起农活来赚的工分比他还多;他又有一个好女婿,“爸,我把债还完就给凤霞买件新毛衣。”旁人随随便便一句话都能记在他心里;那个能说会道的小大人长根就是他的宝贝外孙子,“福贵,你割慢点。”“福贵,那是你割的,这是我割的……”

就是这样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却一步又一步走向悲哀,一次又一次支离破碎。

《活着》中写道一句大概意思是:干尽坏事的人虽然令人瞧不起,但命都长。对,福贵就这么一个人。

他以为凭借赌钱就能发家,可惜败完了家产不说还赔上了祖宅,祖宅没了家自然就散了,可命运多善待他,家珍为她生了凤霞,眼看着好日子就要过上了可突如其来的文革却硬生生的拆散了他们,就这样从幸福到了活着,从活着又到了幸存。

福贵被抓去当了兵,连母亲的最后一面也没看见,欣慰的是家珍生了儿子,可儿子害怕他,因为没见过爸爸。这是怎样的时代?或许福贵没想过,家珍也没想过,凤霞也没想过,可怕的不是错误,可怕的是犯了错误还被带上了正义的帽子,可追随者们不看人心只看帽子,容不得你去想,更容不得最底层人民的反抗。

生存与幸存就像硬币的正反面,可惜死去的人连硬币都见不到,更何谈幸福。而福贵命长就这么一直生存、幸存、生存、幸存………或许活着就是他的幸福。

他知道自己的错误便重新做人,他知道家珍的病重便不让她下地干活,他知道儿子是好心献血死的就没有杀死春生,与春生的最后一次见面告诫他千万要活下去,要活下去,他知道女儿有人家要便高兴地合不住嘴,他知道自己的亲人们一一离去却仍旧坚强的活着,哪怕是一辈子跟老黄牛相依为命也还是活着。

一双如何看待世界的眼睛和一颗如何运转的心,决定着活着的态度,如果时代注定活着要命途多舛,那就利用好剩余的日子,因为生命的价值不被时间所束缚;如果时代注定活着会一帆风顺,那就勇敢前行回报那个值得你付出的时代。

我们不能改变时代改变命运,但可以思考我们一路走来留下的脚印,有深、有浅、有直、有弯,这些脚印仅仅是我们的过去,一场大雪过后,我们会踏出新的脚印。活着就是对逝者最大的宽慰,活着就是对期盼者最大的支柱,活着就是崭新明天的资本。

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

篇二:活着读后感1000字

人为什么而活着?人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是余华在书中的自序。

《活着》这本书太过于沉重,它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那些鲜活,最终变得死寂的生命,深深地映在我的心上。作者用平静的近乎残酷的笔触诠释了主人公富贵的一生,书中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惊艳的语言和词汇,也没有刻意的煽情,但全书令人感到深沉,令人对生命产生深深的感悟。从初始的淡然到后面的凝重,翻动书籍的手指越发迟疑,期待着一个转折,让主人公富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样的残酷和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走到最后。

富贵,又富有贵,多好的名字啊。是他父母对他的期望,但他穷困潦倒,厄运相随。他赌博成瘾,地和房契都抵给了龙二,一无所有,但是富贵的妻子却不计前嫌,他们有两个子女,一个叫凤霞,一个叫有庆,凤霞只做了4年的小姐,因为发烧,成了聋哑人,因为想让有庆上学,她被送走,却没有一句怨言。欢喜的是,她嫁人生育了一个儿子,名叫苦根。不幸的是,她突然大出血死在了医院……苦根的爸爸活活被钢筋板夹得血肉模糊,苦根也因为一次发烧吃多了包子,撑死了。

全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有庆死的那一章。有庆天真可爱,从小www.71best.cn就懂得干农活,帮父母分忧。也就是有庆的善良,他抢着要给市长夫人献血,但护士的漠然态度,为了讨好高层,几乎抽干了有庆所有的血。看到这一段,我的眼泪不禁掉了下来,是对有庆的心疼,也是对护士的行为感到愤怒。就是护士的漠然,八九岁的有庆就这么离开了这个世界。富贵为了不让家珍伤心,偷偷地将有庆埋了。但家珍终究还是知道了,但她却没有拆穿富贵。终于有一天,太想念孩子了,便对富贵说:“带我去埋他的地方看看吧。”这几件事无疑是给了他巨大的打击,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而是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残忍世界。他亲手埋葬了六位至亲的家人,我不能想象富贵的承受能力有多么了不起。

在我看来,余华是冷漠无情的,他何以让那么善良的妻子,那么聪明伶俐的儿子女儿乃至更多的人相继离富贵远去。余华用他的笔杆直戳人性的弱点。富贵为什么不去自杀?我们有时候会想,在经历了一次次的悲剧,看着自己身边的人相继地离自己而去。他不应该绝望吗?他不应该对生活失去自信了吗?他不应该很孤独吗?我想,富贵是绝望、孤独和寂寞的,但是,余华偏偏让富贵活着,这活着就是一种折磨。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唯一能描述富贵的形容。

读了《活着》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什么叫做苦难、坚强,什么叫做平凡而不平凡。有一句话说:我连活着都不怕,我还怕死吗?活着才是最美好的希望。

篇三:活着读后感1000字

暑假里,我在妈妈的推荐下,读了余华的《活着》。

小说以“我”一位旁听者听一位老人讲述他过去经历的形式展开,老人用平静的口吻讲述了他自己充满悲剧色彩的一生。老人叫富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嫖赌,无所顾忌的胡闹很快让他倾家荡产,变成了一文不值的穷光蛋。他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但厄运总是追随着他的脚步。他的父亲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一头栽入了粪坑;为生病的母亲到城里买药时,他自己被抓壮丁,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之后,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但母亲已病故;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终于长大成人却死于了难产;妻子家珍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他亲手埋葬了父亲,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四十年后,他仍然活着!并买了一头老牛,取名“福贵”,与它相依为命。

看完后,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活下去。想起初一时我们学过一篇寓言《落难的王子》,王子说:“凡是人间的灾难,无论落到谁头上,谁都得受着,而且都受得了。”在这个世界上,的确每天都在发生着灾难。当灾难没有落到我们自己头上时,作为旁观者,我们往往不敢设想这灾难落在自己头上怎么办。但事实上,一旦这种情形发生,你就必须承受,往往也就能够承受。

在我们老家对面有一个老公公,已经风烛残年了。每次我回老家,总能看到他一个人坐在墙角晒太阳,安静平和。妈妈曾告诉我,这个公公苦难的一生,他的父亲在他小时候被抽壮丁就再也没有回来;他的弟弟在刚好成年时因受不了生活的痛苦上吊而死;他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小儿子在一次晚自习回家时不慎掉到万苍初中前的溪里淹死了;大儿子儿媳雷雨天气时在野外割麦被电死,留给他们一个10岁的孙子;他的妈妈伤心绝望一病不起,离开了他;后来妻子也因痛风去世。两个女儿远嫁他人,这个公公历经磨难,带大了他的孙子。听完后,我想这简直就是现实版的《活着》,看着祥和的老公公,我肃然起敬。活着,才是道理。活着,才有希望。

记得中国达人秀里的无臂钢琴师刘伟也曾经说过“要么赶紧死,要么精彩的活”,表达了他对生命的深刻感悟。无臂的他16岁学习打字;19岁学习钢琴,一年后通过了七级钢琴考试;22岁挑战吉尼斯世界记录,一分钟打出了233个字母,成为世界用脚打字最快的人;23岁不仅成为中国第一个达人,而且还登上了维也纳金色大厅舞台,让世界见证了中国男孩的奇迹。他还用双脚敲打出来的自述传记《活着已值得庆祝》,诠释了精彩的活着。活着才是硬道理,并且要有尊严地活着、要有价值地活着……

人生在世,活着,才有希望。

篇四:活着读后感1000字

“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麻木、摧残、冷漠、绝望紧紧扼住咽喉,只有活着的意志给读者以最后的喘息。

压抑——这是我在读完《活着》后最大的感受。我感到震惊,作者竟能用那么平淡的语言,那么短短几十万字诉说完一个人如此悲痛的一生!

全书最残忍之处莫过于作者一次次将角色逼入死地,又透露给读者一丝柳暗花明般的喜悦与希望,正当所有人期待着美好生活将要降临时作者又毫不犹豫地、铁青着脸,让那些善良的人儿倒在血泊之中。在你还错愕着回不过神儿的时候,故事已经只剩下一位叙述者和一位旁观者了。

置身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文革的大背景下,似乎每个人的悲惨下场都与时代的迫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庆为救县长夫人被抽干了血,凤霞难产死在手术台上,二喜因公殉职留下可怜的苦根因太饥饿而吃豆子被撑死……这些死因离奇而又残酷,太过真实而显得与现今格格不入,无怪有人怒斥这简直是“时代精神的倒退”。

诚然,《活着》写得太残酷了,残酷得仿佛是在再一次揭开文革时期人们血淋淋的伤疤,它仿佛是又一部试图诉说时代悲剧的“伤痕文学”。不愿再忆及人类文明倒退惨剧的人们高举“时代精神”的旗帜呼吁人们“回归当下”,呼吁作家不要再写《活着》一类的作品……《活着》真的只是一部充满时代悲剧的小说吗?我更愿意关注《活着》的另一条线索——人性的救赎。

那是他人的救赎——即使福贵输光了家产,即使挺着大肚子在众人面前被福贵打倒在地,家珍不哭不怨只跟他说“只要你以后不赌就好了”。人们鄙夷福贵的行为,为家珍的忍气吞声而打抱不平,但也更为家珍的不离不弃、温柔体贴而感动。还记得有庆为心爱的羊求情、凤霞偷偷跑回家看父母、二喜孝顺地伺候岳父……纵使全书有太多的悲凉,那一丝丝温暖仍能直抵人心深处。我无法说是亲情让福贵从此振作,但确实是父亲的死将他从“败家子”的混乱生活中拯救出来;是母亲的死让他感到自责,感到亲情的珍贵;是孙子让他从儿女的死中缓过来,给予他活下去的动力和希望。

然而世事不遂人愿,在亲人一个个逝去后,正当我们都平静地看着孙子苦根的死将成为压倒福贵的最后一根稻草时,他没有选择死亡,那是最后的救赎——自我的救赎。“福贵是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经历了太多生死,福贵最终完成了对自我的救赎——他在审视自己的一生之后明白了“活着”的最大意义就是坚强地活着。尽管自己太过平庸,尽管有太多不幸,人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卑微的小人物在时代的大背景下无法选择自己的命运,他们能做的最伟大的事莫过于纵使有太多死的理由,仍无怨无悔地活下去。如果说前半生的福贵太过软弱无能,而后半生的他是勇敢的:直面死亡,坚强地活着。这一切源于救赎——他人的救赎给予他暂时活下去的动力,而自我的救赎更是赋予他毫无理由地选择活下去,去拥抱一切接踵而来的幸福、苦难、轰动与平凡的力量。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呐喊,也不是来源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这是作者余华对其作品的诠释。而我认为全书最大的意义也就是在探索活着的意义,无论是他人的救赎——他人赋予的生命意义,还是自我的救赎——直面活着的真谛。所谓的“过于惨痛”的悲剧不过是带有夸张与情感冲击力的艺术手法。

所以,与其说《活着》是悲痛的时代印记,我更愿相信它是在诉说美好的人性救赎。

篇五:活着读后感1000字

生命的真谛

一本《活着》读罢,我的心情是沉痛的。生与死的离别我还未曾经历过,但随着余华的叙述,我的心一次一次地被揪紧,我为小说里人物的命运感叹、哀伤。

小说从老人福贵拉着老牛展开了叙述——福贵本是徐家的大少爷,自幼家境富裕,但他却众多恶习缠身,终于在青年时期败光了所有的家产,家人也因此受到牵连,他的人生从顶峰跌落到谷底好像也就那么一眨眼的事。然后,他又遭遇了不少坎坷,先是被抓壮丁,在残酷的战场上见证了战友的死亡,好不容易归家,但儿子友庆死于抽血过多,女儿凤霞死于生孩子……直到他唯一的外孙也离他而去时,他就真正成了孤家寡人了。不过,他一直默默地承受着这诸多的苦难。一次机缘巧合,他救下了一头即将被宰掉的老牛,也给它取名为“福贵”,这一人一牛,明明都已处在生命的尽头,但偏偏又成为了两个“老不死的”。一个福贵对另一个福贵的哄骗就是这本书的结局,看似荒诞,却又充满了温情。

为什么余华要创作这个悲剧呢?为什么这个悲剧能创造近50个版本,还在全球近40个国家和地区出版的奇迹呢?我想它在倾诉苦难到来的同时,也向我们展现了生命的柔韧与坚强,这或许就是它能打动我们的地方吧!

生活中人们的遭遇可能没有那么悲惨,福贵的经历也许只是偶然,也许只是作者的刻意渲染。从家产败光,到家人一个个相继离去,“活着”这个念头一定在苦难一次又一次来临之后,才深深地刻在了他的脑子里。这种信念是在苦难的经历中自然生成的,大多数人都未曾经历过这样的苦难,所以我们对生活的理解或许没有那么深刻,比如说我从小就生活在一个温暖有爱的家庭里,从幼年到现在,我并未经历过特别重大的变故,爸爸妈妈努力工作为了我,爷爷奶奶的疼爱给予我,我就是他们的希望,就是他们的一切。在温室里长大的我,缺乏独立,缺乏坚强,缺乏柔韧,缺乏勇气,在生活中遇到一点点的不顺心,可能就会大发脾气,还会怨天尤人,总之有许多的不足。而福贵呢?他经历了那么多的苦难,到最后却释然了。一定是痛苦的经历点化了他:他改变不了命运,但可以改变对命运的态度。

我想说一说我那素未谋面的太爷爷,在妈妈的描述中,他是一位德高望重、受人尊敬的老队长,也是一位普通的老人。他大约和福贵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经历了中国当时所有的国家大事,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土地改革,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文化大革命,也经历了他人生中的一些苦难,如幼年父母双亡、逃难、给地主家放牛、爱子不幸夭折、晚年太奶奶去世等一系列痛苦的经历,可他一直都是平和慈祥的,也是任劳任怨的。他对家人好,对外人也好,凡是自己能帮得上忙的,不用别人说,他都会乐呵呵地主动去做,这是一种多么豁达的人生态度啊!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命运,有的人命运坎坷,有的人顺风顺水,只有对生活对生命抱着一种乐观、豁达的态度,才能让我们正确地面对困境,让我们在困难面前毫不畏惧、勇往直前,从而成为人生的赢家。

福贵在无数困境之下仍坚强地“延续”命运,这位孤独的老人让人为之心酸,为之悲伤。他的顽强有如《老人与海》中的老人之“我可以被消灭,但不能被打败”的信念——活着,就意味着一切。

与命运和解,与苦难共存,顽强、乐观、平和地面对生活的一切磨难,这是我从福贵和太爷爷身上看到的生命的智慧。不管你遇到什么,都要一路坚强地走下去。活着,就一定有它特殊的意义。

篇六:活着读后感1000字

是在那个难眠的夜晚里,我思绪漂浮,数次辗转反侧。最终还是打开了房间的灯,站在书架面前想翻阅翻阅别人的人生,来度过这睡不着的长夜。起初我是没想把这本书从书架上拿下来的,但我的眼光数次从“活着”二字扫过,余光中总想看向它。终于我的指尖还是停留在了这本黑色封面的书上,抽出来,放进了怀里。

在这个充斥着知了和阳光的农村,人们在这本叫《活着》的书里一一死去,而福贵拥有了“活着”,却恍若失去了一切。我早就知晓这本书最后的结局,但无论翻到哪一页,我都抱着些许的希望,希望下一页,书中人物的生活都能有新的起色,希望人们都能好好活着……

我看着福贵父亲颤颤巍巍走向村口的茅屋,他神色中无奈与失望交杂,额头上冒出了好几滴汗珠,他都无暇顾及。我听见福贵母亲在秋风萧瑟时喃喃盼儿归,“我都要走了,你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见我一面”。我走在有庆赤脚跑的小道,那晚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好想给这个半大的孩子穿上他的新鞋子啊,这样是不是就可以跑的更快一点了。我亦坐在家珍的床沿为她擦拭眼角的泪水,我好想和她说,“振作一下好不好,我们不哭了”。我坐在凤霞和二喜的新房里,看见那灿灿的阳光洒在院子里,张扬的,像是蒸蒸的新的希望,我好想告诉他们,“你们的好日子还在后头呢,能不能不要走”。我牵着苦根在田野里走,他跺起步来一跳一跳的好快呀,我追不上他。他转身跳起来挥了挥手,“福贵!”,我看见福贵笑意盈盈,张开了双手想给他一个怀抱,可眨眼间,苦根不见了,只剩下老牛不息的“哞哞”叫唤声,和风中福贵孤单的影子。贱贫奔走食与衣,百日奔走一日归,何时才能再相见,才能再遇你的音容相貌。我看见,看见田野上,一个老人一只老牛,慢慢地走向有光的地方,他们会好好的活着,他们就是对方的全部了。

有言活着的意义在于活着本身。对于福贵来说,活着像是夕阳,虽说不是无限好,可黄昏又何妨。每翻一页,有寥寥几许文字就描述完一个人的一生,心底涟漪阵阵,只觉悲从中来,再摸摸眼角,已是湿润。福贵的眼角肯定也湿润了,但他依然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赋予活着的意义。

我们都无法决定明天与意外的到来,我们也都每天重复着同一件事,就是活着。只要活着,就一定有阳光,有希望。就像福贵,他也有在笑着。我很庆幸我们的时代是富强民主的,很庆幸生在温暖幸福的家庭,很庆幸日子是那么的灿烂,那么的充满希望与朝气,乘风好去,长空万里。我们拥有无数好风景,可赶功名与云月,有两相和的湖光秋月,道与人生好时节。

那个时代,没有一瓢酒慰风尘,没有闲看暮色以思君,只余一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我一页一页,一篇一篇,一日一年……一不小心,竟过完了一生。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正是凌晨,是黑夜最黑的时刻。但我知道,不久之后大地将迎来光芒,光芒透着生生的活着的希望,人生值得。

“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

请我们,让活着更有意义。祝我们都能多喜乐,长安宁。

篇七:活着读后感1000字

我一直觉得很多乡土作家在自己的作品中,都有一个精神寄托的地方,比如莫言有他的高密乡,孙犁有他的白洋淀,贾平凹有他的商州。汪曾祺有他的高邮,而余华什么也没有,他有的仅仅只是那个叫福贵的老人和叫福贵的牛。

书中最让人唏嘘不已的便是那由一个又一个思维组成的苦难了。曹文轩笔下的苦难是喝的一口药,味道是苦的,而余华笔下的苦难则是生命的疼。因献血而抽取过多活活被抽死的儿子有庆,产后大出血而亡的女儿凤霞,被水泥板生生压死的女婿二喜,吃豆子被撑死的外孙苦根。许是年纪太小,涉世未深,我实是无法与富贵感同深受。只是觉得,这苦难简直是富贵身体的一部分了。

“有庆不会再在那条跑来路去了”

“凤霞,你也要当娘了”。

“苦根,你爹死了。”哦:知道了

我老得又笨又蠢,害死了苦根。

死亡固然可怕,但只要自己还活着,就有意义。而富贵没有时间思考活着的意义,但只为一件事而不停地逼着自己往前走,那就是让自己活着。书中的另一人物老全也让我感受到了精神上的槃涅。老全刚说完“老子死也要活着”就被流弹击中。最后只是凄凉地说一句“老子连死都不知道死在哪了。

命运善嫉,总吝啬赋予世人恒久的平静,”总猝不及防地把人一下子塞进过山车,任你怎么恐惧挣扎也不肯轻易停下来,非要把圆满的颠簸成支离破碎的,再命你耗尽半生去弥补。

“活着”想告诉读者的应该不是人生总充满苦难,而是好好活着吧。正如书中所言“人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如果以后重新回过头来看,现在这些被试卷拖垮的疲惫,和被琐碎烦恼的生活,绝对不会再被认为是人生里黑暗的部分,相比较将来可能会遭遇面临的事。他们干净透明得发亮。尽管在我们这个年纪,它们被认为是生命力最最沉重的话题。所以,我们能做的,大概就是希望不灭吧。日本女作家吉本芭娜娜在《蜜月旅行》中说到“人的一生,无论发生多少不可挽回的事,也只有活下去”。活下去,便可以做想做的事,去想去的地方。活下去,便是对自己的人生最好的延续。

在那样一个苦难的年代,余华讲述的不是幸存,而是生活。什么是生活?鲁迅在《彷徨》里说“道枯身孤坐,回忆从前,这才觉得大半年来,只为了爱,盲目的爱,而将别的人生的要义全盘疏忽了。第一,便是生活。人必先活着,爱才有所附丽,”我想,生活就是平凡但不平庸。像富贵一样,尽管见过生活凌历,依然内心温暖。如今大部分人在二三十岁就死去了,因为过了这个年龄,他们都只是自己的影子。此后的余生都是在模仿自己种度过。日复一日,机械更装腔作势的重复他们有生之年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所爱所恨。世人皆苦,但不能因为苦就敷衍生活。像有庆欢快奔跑的双脚,像凤霞淳朴无害的笑容,像二喜勤劳工作的双手,像苦根纯真可爱的童心。

对这个世界失望是轻而易举的,对这个世界热爱是举步维艰的。向死而生,不是走投无路的悲壮。也不是顺其自然的丧气。向死而生,是明知结果怎样。却仍用自己的方式改变过程的大无畏。

心之何如?有似万丈迷津,遥亘千里,其中并无舟子可以渡人。除了自渡,他人爱莫能助。

篇八:活着读后感1000字

阅读《活着》后,我感到的是内心低沉的怒吼与无声的震撼。

读这本书之前,我浏览过作者余华笔下的一段文章,朴实沉稳的语言,细致挠心的描写,让人感到密不透气,整个人都仿佛被严实地囚在眼前这密闭狭小的空间,《活着》也是这样一部词句中弥漫着蛮荒、苦涩、与土腥味儿的作品。

“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稻田里,老人富贵对身旁老牛吆喝。富贵向四处寻找故事的我讲述了他的一生。

富贵原是一名富家少爷,因自己的放荡败光了家财,父亲因此去世,一家人的幸福就此而亡失,憨厚的佣人长根无处可归,他终在自己悲惨的现状中找到了自己,正怀孕的妻子家珍被硬拉回了娘家,滞留下女儿凤霞。妻子回来时带回了儿子有庆,原以为一家人可开始过过安静的小日子。富贵的母亲却落上病,富贵寻找郎中,路途中被拉做了俘虏,捡回一条命归家,却母逝女哑。文革时,日子似乎有了点起色,儿子有庆抽血过多死亡,家珍又得了软骨病,好不容易为哑女凤霞讨来好亲事,凤霞却死于产后大出血,妻子也去了。富贵和女婿二喜一起照顾孙儿苦根,三人没有了负担,平安而又平静。不久,二喜工作时被水泥板压死。只剩下富贵和孙子俩人,富贵把孙子当做生的最后希望,两人忘却痛苦轻松地活着。可最终,苦根吃豆子撑死了。只剩富贵一人,他买回一头牛,取名富贵,于是,这个世界上便有了两个老不死的富贵……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是啊,他再也看不见儿子有庆了,多好的娃子,就没了。曾经那个懂事的有庆如今顶着瘦骨嶙峋发青的面,毫无预兆地离开,又毫无生机地回来。县长妻子大出血急需用血,活生生地抽干了有庆的血。黑暗的社会,在冷血的人的眼里,有庆的命一文不值,县长妻子的命大于天。

生命其实如此荒唐。抽血、吃豆子……仿佛一阵风都可立马结束掉一场完好的生命。有人认为,《活着》是刻意堆砌的悲剧,它只是道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事物所活着。

人死像熟透的梨,离树而落,梨者,离也。余华说过,人类是无法接受太多现实的。善良会受到保佑?不,不是的。这部作品恰恰打破了这种观念。正因为打破陈旧古老的定论,万物才显现出本真的模样。

全文看起来的冷静,其实反衬出当时社会的黑暗。富贵的经历使人麻木,人不能改变社会,要么等社会冰冷地改变自己,要么自己接纳社会,从容面对。有人说过:最美好的状态就是看过了世界的黑暗与痛苦,依旧勇敢面对。

我也认为富贵悲惨,上苍不公,也许,是我们自己忘记了上苍无公无德,会德的只有人。到最后,富贵或许分不清苦甘,可被命运碾压过,才懂时间的慈悲,从而珍惜当下。因此,他最终和老牛过成了最纯最真的模样。

“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是尽心尽力了。”

文章的结尾,我似乎明白了小说题目的深刻含义。

篇九:活着读后感1000字

在生活中,最不可逃避的一个问题,可能就是幸福了。

一天,突然有个人问道:“幸福是什么?”有人会说,在父母的疼爱呵护下长大才是幸福,而另外一个人却说,家财万贯才是真的幸福。

可是,有钱真的很幸福吗?著名作家余华作品中《活着》主人公福贵从小不好好读书,长大后,仗着祖上留下了钱,经常在外吃喝玩乐嫖赌。其次,他的父亲也多次劝过他,而福贵却不以为然,反而还说父亲年轻时不也曾赌过吗?

后来,在赌博的过程中,被龙二等人使了手脚,当福贵看到,瞬间傻了眼。回到家里,福贵向母亲和妻子坦白,把家产输光了。而有气的父亲也无可奈何,只好把全部家产都抵押了出去,还了债务。

没过几天后,父亲便去世了。

接着,妻子也被丈人接回了家。

为了生活,福贵向龙二租了地,和母亲一起下地干活。每天,累得福贵常常起不来。

福贵的妻子家珍生下儿子后,又重新回到他身边。幸福的生活才刚刚开始,母亲却生了重病,需要去城里请郎中。不料,在半路上,福贵被国民党抓走。

当大难不死的福贵回到家后,母亲早已去世,女儿凤霞却因为一场高烧而变傻,儿子有庆却不认识他。

多年后,凤霞和有庆都长大成人。

生活因为贫苦,福贵想把凤霞送人好供有庆读书,凤霞走了,而有庆得知真相后,反而不想去上学。

几个月后,凤霞回来了,一家人终于又团聚在一起。

家珍病了,而有庆因为不好好读书,被福贵发现,训斥一顿。为了哄儿子高兴,在城里买了一只羊。羊在有庆精心照料下,渐渐长大,直到有一天,家里实在揭不开锅,把它卖掉了。

后来,县长的夫人生孩子因为大出血,需要献血,恰巧,有庆血型般配。不料,因为医生抽血过多,而去世。

福贵伤心不已,当看到县长后,是春生。虽然,福贵隐瞒了有庆去世,但还是被家珍看了出来。

凤霞嫁给城里的万二喜,不久,凤霞怀孕。身为父母的福贵和家珍看到女儿生活如此幸福,深感欣慰。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凤霞生下孩子后,大出血去世。

福贵为外孙起名:苦根。

三个月后,家珍去世。

二喜和苦根在城里继续生活着,有时候,福贵总会去探望。

苦根四岁,二喜被两排泥板夹死。

第二天夜晚,因为苦根要想回家,福贵忍痛告诉了他事实。苦根也渐渐接受了,在福贵怀抱里入睡。

苦根七岁了,已经是福贵得力助手。苦根病了,福贵熬了一碗姜汤,又煮了半锅豆子。之后,又下地干活了,回来后,苦根走了。

而陪伴福贵的是一头老牛。

福贵虽然没有富裕的生活,但是在他的眼里,一家人在一起,可能是幸福吧。

每个人眼里的幸福各有不同,只要有家人的陪伴,朋友的帮助等等,那便是最大的幸福。

篇十:活着读后感1000字

我很抱歉,做了一个不算忠实的读者。我以极度不单纯的动机,抱着能让我哭的怎样要死要活的态度,来“审判”这本书。因为他们都说这是一本关于人生,关于苦难,关于悲剧的书。

关于人生。我对此并没有任何异议。“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少年时没有羁绊,便随心所欲,恣意妄为。此时“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中年时家道中落,经历生死,在欲望和现实的沟壑中挣扎,有了值得牵挂和在意的人。此时“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老年时“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所牵挂之人都做了生命中的过客,最后只能归于寂寥。

关于苦难。我只想说每一部小说都是用文字建立起来的第二世界,这个世界可以属于书中的人物,也可以属于把思想浸在书里的读者,我在余华先生的这个世界里站成了一颗没有悲欢姿态的树,但主人公福贵从未真正平静的苦难生活,让我不安分起来,最终我并没有在这个世界站成永恒。

被欺骗而不自知,输光家产,气死父亲的福贵,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历经生死而归来的福贵。因患软骨病而死的妻子家珍,因生产时大出血而死的女儿凤霞,因献血过多而死的小儿子有庆,被水泥板夹死的女婿二喜,吃豆撑死的小孙子苦根。走着走着就,家就散了。一场场来势汹涌的暴风雨,冲走了他所有的家人。垂暮之年,身侧有的只不过是一头老黄牛。谁也不知道,这灾祸卷走得到底是谁啊!看似可笑的情节,却有最真实的感情以及最苦难的生活。我说的苦难是指生活,而不是人生。因为人生太大,不能妄断。

关于悲剧。在把兵荒马乱的万千思绪安抚在一页白纸之后,骤然而起的“感同福贵之身受的悲痛”又骤然而落。木心说过:如果顿悟不置于渐悟中,顿悟之后恐有顿迷来。是啊,悲痛不在己身,感同身受只不过是所谓的悲悯,片刻而已。

白纸上仅仅是一张人物关系导图而已,红笔划掉死者人名之后,却显得尤为悲壮。如若真不算上那头老牛,福贵就真真正正的是一个人了。按道理它不该不算啊,!这样,我又安下心来,雄赳赳,气昂昂的为接下来的文字铺平道路。对于接下来所写出的一切,理由十足逻辑到位,便都可顺利出现了。

我也不管我是否真会读书,是否真的品到本书真味。但于千千万万字中,我只看到一句话福贵对“我”说的,“我全身都是越来越硬,只有一个地方越来越软”。所谓悲剧,想来也乏然无味,仅此而已。

我有对于悲剧有异议,是因为我觉得他“惨而不悲,就不为悲剧”。

后来我就懂了,读书的意义是读书本身。悟你所读到的东西就够了,活着的意义便也是或者本身,不为外物,不被外人悟。

他们认为福贵在与于命运负隅抵抗,最终被命运屈打成招。呼到:好一个悲剧。其实《活着》讲述的只是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余华说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士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世间的悲剧本没有那么多,换一种温柔得说法,就是:所有得悲剧都不完全。人心敏锐精明,将悲剧解说的精通,生要揪出所有苦难,可却丝毫未察觉那总处在向阳面的美好。活着的悲剧大抵也不过如此了。要知道,面具既可伪装,亦可美装。所以,有的面具是不可以撕掉的,撕了就有点较真的意味了。和人间不值得硬碰硬,就太不值得了。

余华先生以第一人称的手法,大笔墨铺叙。让我们知道,原来福贵苦苦的一生有甜甜的家珍啊!她说,“我不累”。她说,“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她说,“福贵,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若他在生命的尽头,回想曾拥有一双乖巧孝顺的好儿女,定是含着笑的。这么说来,悲剧其实是用来自我评价的,用它来评价他人,这样就显得太单薄了。

故事的开始,福贵好好活着,活得光亮且油腻。故事的结尾,福贵好好活着,活得清楚且明白。这时候你便可以说他活得“好”了。